近日,為了完善淀粉、酵母、檸檬酸等行業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關部門組織起草了《淀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1-2010)修改單(征求意見稿)等3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修改單,這將對于進一步提高了污水資源的利用率,減少淀粉、酵母、檸檬酸制造企業和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成本,以及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降低碳排放強度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1、《淀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1-2010)修改單(征求意見稿)
我國是世界淀粉生產和消費大國之一,針對淀粉工業生產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國內已發布實施了《淀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1-2010),對于控制淀粉生產的水污染物排放發揮不可忽視的作用。而而淀粉生產廢水屬于高濃度有機廢水,可生化性較好,有毒有害物質少,但按照統一標準,廢水中污染物削減率要達到90%以上,方可排入污水處理廠,給淀粉加工企業造成了一定的負擔。
針對淀粉工業廢水水質特點,擬對《淀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1—2010)進行修改,增加可協商約定間接排放限值等的要求。可以說,中間接排放要求修改為協商排放,使產生的無有害物質的有機廢水補充下游污水處理廠或其他企業廢水處理過程的碳源,減少污水處理能耗,也節約了雙方的運行費用,對減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2、《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2-2010)修改單(征求意見稿)
目前,針對酵母工業生產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我國已發布實施了《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2—2010),對于控制酵母生產的水污染物排放起著重要作用。不過,同淀粉生產廢水特點大致相同,按照原有標準增加了企業污水處理負擔,同時而由于進水中碳氮不高,使用常規生物脫氮工藝時仍需補充一部分碳源,這無疑也加大了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成本。
就酵母工業廢水水質特點,擬對《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2—2010)進行修訂,增加可協商約定間接排放限值的要求。標準修改單的發布實施將提高了污水資源的利用率,降低了酵母制造企業和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成本,提高污水處理廠氮磷脫除效率,促進經濟與環境雙贏。
3、《檸檬酸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9430-2013)修改單(征求意見稿)
同淀粉、酵母生產廢水的特點一樣,檸檬酸工業水污染物也屬于高濃度有機廢水,可生化性較好,但按照現有的排放標準《檸檬酸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9430—2013)中間接排放要求,其廢水中污染物削減率要達到90%以上,方可排入污水處理廠,此部分運行費用給檸檬酸企業造成了一定的負擔。
而對《檸檬酸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9430—2013)進行修改,增加了可協商約定間接排放限值等要求,不僅可以減少污水處理能耗和企業廢水處理成本,也將避免了由于藥劑投入過多對下游污水處理系統產生不利影響,實現企業效益、環境效益雙贏。
小編結語:淀粉、酵母、檸檬酸原有相關標準實施以來,對控制行業廢水排放,促進行業減排與清潔生產技術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淀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1-2010)修改單(征求意見稿)等3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修改單的發布和正式實施,也將進一步減少污水處理能耗,提高了污水資源的利用率,減少制造企業和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成本,促進經濟與環境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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