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7日,經省政府同意,省農業農村廳制發了《關于印發<河北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3—2030年)>的通知》(冀農發〔2023〕25號)(以下簡稱《規劃》),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1年6月25日,國務院令第742號公布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其中第八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科學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眾的原則,結合生豬養殖、動物疫病防控和生豬產品消費實際情況制訂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省領導在《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上作出批示:省農業農村廳牽頭抓好落實。2021年7月30日,省農業農村廳呈報《關于貫徹落實〈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工作安排的請示》(冀農呈〔2021〕153號),提出由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編制我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省領導批示同意。
二、發展現狀
包括發展成效、主要問題兩部分內容,闡述了生豬屠宰管理職責調整到農業農村部門后生豬屠宰行業取得的成效,分析了行業長期發展中積累的矛盾。
三、總體要求
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規劃設置等四部分內容。
堅持“優布局、調結構、穩供給、強監管、促發展”的工作思路,以推進機械化屠宰、品牌化經營、冷鏈化流通、冰鮮化上市、信息化管理為主攻方向,調控企業數量、落實屠宰規范、提高產品質量,不斷提升生豬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水平。
堅持優化配置,合理布局;扶大抑小,減數控量;提升品質,打造品牌;穩定生產,保障供給等四項基本原則。
明確了到2025年、2030年兩個階段性目標,逐步實現生豬屠宰行業與養殖、加工深度融合,生豬產品品類豐富、特色鮮明,高質量發展。
對現行生豬定點屠宰廠、點設置規劃進行大幅壓減,由原規劃573家壓減為300家(含現有98家生豬定點屠宰點),逐步淘汰落后屠宰產能,提高新設立企業建設標準。
四、主要任務
安排部署了五大任務。
(一)科學規劃,優化產業布局。推進生豬屠宰加工向產地下沉、與銷區對接、向園區集中,逐步形成生產與加工、產品與市場、企業與農戶協調發展新格局。
(二)示范創建,提升企業標準。深入開展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資格審核清理和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活動,推動屠宰企業加快實現質量管理制度化、廠區環境整潔化、設施設備標準化、生產經營規范化、檢測檢驗科學化和排放處理無害化。
(三)緊接市場,優化產品結構。引導屠宰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品質創新和產品創新,注冊自有品牌,積極申報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實施品牌化、差異化銷售,提升產品檔次和市場競爭力。
(四)明確責任,確保質量安全。強化生豬屠宰企業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嚴格落實《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建立生豬進廠到產品出廠全過程肉品質量管理制度,做到生豬來源可識別、產品流向可查證、質量責任可追溯。
(五)強化監管,嚴打違法行為。嚴查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行為;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五、保障措施
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財政扶持、強化宣傳引導、嚴格督導考核等四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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