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履行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強化食品生產監督檢查,督促我市食品生產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根據省局《2023年廣東省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點》《2023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相關安排部署,制定本監督檢查計劃。
一、檢查對象
全市取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取得登記證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小作坊)以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其中重點檢查:
(一)濕粉類食品、食用油、肉制品、蛋白固體飲料、乳制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等生產企業。
(二)花生油、肉制品、白酒生產小作坊。
(三)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及硅膠餐飲具等類別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
(四)多次監督抽檢發現不合格產品、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食品添加劑“兩超”較為突出、標簽標識問題較多的食品或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單位。
二、檢查要點
(一)食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企業的生產場所、主要設備設施及功能布局是否與許可審查時相一致,廠區、車間是否整潔衛生,原輔材料采購索證索票是否完整,各類生產記錄是否真實、完善,是否具備必備的檢驗設備并批批開展出廠檢驗,是否對食品安全狀況開展自查。大中型企業是否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等各項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是否建立并實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是否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等。
(二)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許可范圍生產,產品標簽、說明書是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采購原料是否按規定進行進貨查驗,是否按批準的配方和工藝組織生產,產品是否按標準檢驗合格出廠,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落實保健食品標簽標注警示用語規定以及是否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是否建立并實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等。
(三)小作坊:重點檢查小作坊的生產場所是否整潔、衛生,原輔材料采購索證索票是否完整,是否使用過期、變質等原輔料,是否如實記錄各類生產臺賬,是否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是否配備食品安全員等。
(四)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重點檢查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是否存在超范圍生產,生產環境是否符合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要求,是否實施原料采購、生產過程、出廠檢驗質量控制,是否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等。
三、檢查安排
市、縣二級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應覆蓋所有獲證的食品生產企業與小作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應覆蓋5類發證產品,縣級轄區內生產企業少于10家的,要組織全覆蓋檢查;生產企業數10家以上的,應根據監管實際適當增加檢查數量。對實行告知承諾許可的獲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例行檢查全覆蓋。
(一)市級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安排。按照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和省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檢查工作要求,結合轄區監管工作實際,制訂本轄區的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結合省局部署,組織對轄區內濕粉類食品、蛋白固體飲料、食品添加劑、奶瓶奶嘴生產企業全覆蓋檢查;組織對乳制品、肉制品、蜂蜜、糕點、水產制品、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等重點生產企業的專項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屢次監督抽檢不合格或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組織落實食品相關產品告知承諾許可獲證企業全覆蓋例行檢查,對不合格企業依法撤銷生產許可證。
(二)縣級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安排。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與轄區監管工作實際,制訂本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開展全覆蓋檢查,同時參與省、市級的監督檢查工作。選派行政執法人員參加食品相關產品告知承諾許可獲證企業的例行檢查。按省、市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檢查工作要求組織對轄區內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實施日常監督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本部門制定的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明確監督檢查重點任務,有序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要用手機登錄食品監督檢查APP進行操作。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整改,實現整改完成率100%。
(二)各地應加強對監督抽檢不合格、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被行政處罰企業的監管力度。對監督抽檢不合格的企業要按照省局“321”約談制度要求實施約談,其中年度抽檢2次不合格的企業由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約談,年度抽檢1次不合格的企業由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約談。
(三)各地應將監督檢查計劃向社會公布,各地請于3月底前將公布的監督檢查計劃鏈接和網站截圖發送至市局食品生產科。每季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填報《廣東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動態信息表》報市局食品生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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