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印發《漳州市支持食品加工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從鼓勵企業做大規模、智能化改造應用、創新平臺建設、企業技改提升、市場拓展、自主創新、品牌質量提升、開展交流合作等八個方面,著力將食品加工產業集群打造成千億級產業集群。
一、起草背景
食品產業是漳州市傳統優勢產業,也是漳州市目前第一大產業,產業規模超千億元。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千百億產業培育行動計劃”中,將食品加工產業集群作為我市著力打造的千億級產業集群之一。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在春節后第一場食品行業企業家座談會上明確表示盡快出臺食品產業扶持政策。市工信局牽頭,廣泛征求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行業協會和企業家意見,從鼓勵企業做大規模等八個方面出發,研究制定《漳州市支持食品加工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食品八條措施》)。
二、主要內容
《食品八條措施》內容共8條,著重從鼓勵企業做大規模、數字化改造、創新平臺建設、企業技改提升、市場拓展、自主創新、品牌質量提升、開展交流合作等八個方面進一步推動食品加工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
(一)鼓勵企業做大規模。主要針對全市食品企業億元企業多,但10億元以上企業相對較少,缺乏年產值50億元和百億元企業出臺的鼓勵舉措。具體是:以聯網直報平臺確認的數據,對年產值首次突破100億元、50億元、30億元、10億元的食品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
(二)鼓勵企業智能化改造應用。是針對全市食品這一傳統產業的重要舉措,目的是通過示范標桿企業建設,引導企業數字化改造、智能制造,實現企業智能化改造應用。具體是:一是對獲評省級工業互聯網示范平臺和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標桿企業的,在省級獎勵基礎上,分別給予100萬元、25萬元一次性獎勵;二是引導企業積極實施裝備換芯、生產換線、機器換工,建設一批國家及省級智能制造典型場景、示范工廠,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認定的,在省級獎勵基礎上,分別予以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智能制造典型場景認定的,在省級獎勵基礎上,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三是對應用福建省認定的國家或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食品企業,給予不超過設備購買價格的10%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鼓勵創新平臺建設。旨在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引進,支持平臺開展產業服務,彌補我市研發能力較弱,產品附加值較低問題。具體是:一是支持國家級研發創新平臺、檢驗檢測機構落戶漳州,為產業開展服務,對重大平臺落地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支持。二是對設立產業集群綜合服務平臺的第三方機構,為食品生產企業提供產品研發改進、數字化提升、質量提升或技術裝備改造等科技創新服務,年度服務企業數多于(含)20家且服務總金額不少于100萬元的,予以服務平臺5萬元的年度運營獎勵;年度服務企業數多于(含)50家且服務總金額不少于200萬元的,予以服務平臺20萬元的年度運營獎勵。
(四)鼓勵企業技改提升。旨在通過支持企業開展新一輪、更大力度的技改,不斷提升企業生產能力、技術水平,實現轉型升級。具體是:一是對食品企業生產性設備投資300(含)萬元以上的市級重點技改項目,在項目完工投產后按照生產性設備實際購置費(含軟件、技術)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二是對于實施省重點技改項目,在省級技改獎補基礎上,按省級獎補的5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含省級技改獎補)。
(五)鼓勵市場拓展。旨在支持打造“漳州味”品牌,拓展銷售渠道,開拓市場。具體是:一是支持食品企業、協會(商會)參加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市外重點展會的,每次按實際展會費,每個標準展位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5萬元;二是食品企業(包含規上、規下工業企業)由本市組織參加全國春、秋季糖酒會的,按實際展會費每間展位給予租金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元;三是以特裝展位形式參展的,以36平方米為基本單元,每個基本單元給予展會費補助最高不超過2.5萬元。四是單家企業在單個展會補貼金額不超過10萬元。同一家企業年度展會補貼總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五是鼓勵食品相關協會(商會)會同展會公司組織企業抱團參加政府組織發動的各類展會,開展產業和品牌公共宣傳活動,對其在宣傳材料、統一布展、媒體宣傳、場地費用、推介費用等方面產生費用據實給予補助,每個展會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最高不超過50%給予組織方補助,補助費用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六)鼓勵鼓勵標準制修訂。旨在鼓勵企業、協會(商會、產業聯盟)、產業研究院參與食品標準制修訂工作。具體是:一是主導、參與制訂一項國家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修訂一項國家標準給予不超過8萬一次性獎勵;二是主導制訂、參與一項行業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15萬元、7萬元一次性獎勵,修訂一項行業標準給予不超過5萬一次性獎勵;三是主導制訂、修訂一項福建省地方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15萬元、7萬元一次性獎勵;四是主導制訂、修訂一項團體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3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鼓勵品牌質量提升。主要是從鼓勵品牌創立、質量提升角度對食品企業進行引導支持。具體是:一是繼續實施食品中小微企業免費檢測計劃,每年免費為食品中小微企業提供一次型式試驗,幫助企業評估和提升實驗室檢測能力,引導企業重視產品質量管理和提升。二是鼓勵食品工業企業開展“HACCP認證”(含復評),新通過“HACCP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給予獎勵2萬元。三是對于獲得國家和省級“質量標桿”認定的食品企業,在省級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給予40萬元和15萬元獎勵。四是推廣“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評價”,通過“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定(含復評)的,一次性給予獎勵5萬元。
(八)鼓勵開展交流合作。旨在通過支持“中國食品名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交流活動,提升“中國食品名城·漳州”知名度和影響力。具體是:一是每年安排一定經費用于支持“中國食品名城”的宣傳、提升、共建活動,支持與食品行業相關媒體合作開展活動。二是支持企業、協會(商會)參與我市“中國食品名城”的宣傳,企業、協會(商會)在央視、省級以上衛視頻道等高端主流媒體開展品牌宣傳,體現“中國食品名城·漳州”內容的,給予不超過廣告費用10%的補助,單家企業、協會(商會)不超過10萬元(原則上一個單位支持一次)。三是支持舉辦“中國食品名城漳州食品交易會”,鼓勵協會(商會)、企業參與辦會,開展市場化運作,各級政府從場館、宣傳、公共服務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市財政每年安排300萬元專項經費支持龍海區政府辦好“中國食品名城·漳州食品交易會”展會活動,各縣區、開發區可對當地參展企業予以一定補貼。
三、政策執行起止時間
本扶持措施有效期從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解讀機構:漳州市工信局
原標題:解讀《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支持食品加工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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